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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数据职业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
2023-05-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考生为本,以服务考生为宗旨,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贵州铜仁数据职业学院办学性质:民办营利性

学校代码:4152014800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仁山街道开天职教园区邮 编:554200

学校概况:贵州铜仁数据职业学院是杭州雪子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举办、地方党委政府重点支持的一所全日制新型高等职业院校。2020 年 8 月发起创办,2022 年 12 月纳入贵州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并经教育部审批,2023 年 3 月 22 日已经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学校坚持“立足贵州、辐射武陵、影响全国”发展定位,依托大数据产业资源优势和人才需求,按照“人文数院、特色数院、活力数院”目标定位,力争建成“数字中国”贵州大数据产业第一所专门职业院校,贵州省产教融合教育先行示范校和新型职业教育体系创新发展模范校。到 2035 年,建成贵州民办教育一流特色品牌学校。努力为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应用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学校位于铜仁市万山区开天职教园区。总体规划占地920 亩,计划建设校舍 30.6 万平方米,总投资 10 亿元,办学规模 5000 人。一期规模为 3000 人,实际投资 3.5 亿元,

校园面积 420 亩,建筑面积 80849 平方米,含 1 栋图书信息中心、1 栋办公楼、3 栋教学楼和 4 栋学生公寓等。强化实训实操教学,投入 2100 多万元新建以大数据为核心的校内实训室总计达 28 个。二期计划投资 7 亿元,建设现代化学生宿舍楼、实验实训综合楼、数据科教孵化中心、教职工生活区等项目设施,新增建筑面积 225151 平方米,朝着 10000 人办学目标迈进。

学校专任教师总数 174 名。加速选拔培养具有较高学术潜力的青年教师,建立理实一体的学术人才评价体系,充分拓展人才聚集渠道,强化师资实力。目前“双师型”教师达 30 名,占专任教师总数 17.2%;已签约相关行业、企业高职称专业技术兼职教师 30 多名。

学校探索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到 2025 年建成大数据应用学院(杭州雪子数据学院)、国际商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数字艺术与体育学院四个二级院系和基础教学部(含中职铜仁市数据职业学校)。坚定“特色就是生命力”的职业教育文化价值取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举措,错位发展专业群。按照“打牢办学基础,五年重点突破;增强办学实力,十年形成特色;步入职业本科,十五年基本建成”发展步骤,绘就蓝图。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同时成立由书记、校长任双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并处理相关信访工作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 2023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出台的招生政策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专科录取线,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调阅考生的档案,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 120%以内(具体以贵州省教育厅当年实际安排为准)。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根据我校专业招生计划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专业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相同分数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缺额计划录满为止。

第十三条  身体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严 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 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学 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同意。

第十四条 保证招生质量: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入学 3 个月内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五条 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贵州省籍农村建档立卡的学生还可享受精准扶贫资助,贵州省外农村建档立卡贫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采取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项措施,帮助其完成学 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贵州铜仁数据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铜仁数据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 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贵州铜仁数据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