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1.办文工作。组织起草全校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重要文件;负责公文系统的收发、传阅等,负责校级公文文稿审核、印发等工作。
2.办公工作。负责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教职工大会等校级党政会议会务工作。
3.办事工作。负责全校外事工作,负责学校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接待处理或委托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来信来访事宜,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大事记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4.督查工作。督查由党政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贯彻校级会议重要决定的落实情况和校领导安排重要工作的完成情况。
5.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印章管理、会议室管理、话机管理、车辆调度等工作;负责组织全校性重大活动;负责值班安排;负责校领导参加各类公务活动的安排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党政办主任:1人
工作职责:负责党政办公室全面工作
党政办副主任:1人
工作职责:协助党政办主任负责学校办公、办文、办事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等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党政办下设文秘科、督查科、行政科;
(一)文秘科
设科长或工作人员2人;
工作职责:
负责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和校级相关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收集会议议题,整理会议精神,并按照要求行文传达;文字材料起草,文件资料收发、传阅、归档工作;文件制文、编号;综合性工作报告与计划、总结、领导讲话材料等文字工作;机要保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督查科
1人(副主任兼任);
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校级会议重要决定的落实情况和校领导安排重要工作的完成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科
设科长或工作人员2人;
工作职责:
负责学校校内外重大活动的组织与统筹协调,对外联络工作,来信来访等工作;会务接待和车辆调度工作;印章刻制和管理工作;校领导公务活动的安排和财务报销、节假日值班、办公场地安排等工作;档案室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