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和科研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学校的教务行政管理、实验实训管理、专业与课程管理、教材建设管理和科研学术管理等。
一、教务行政管理
1.制定学期教学工作进程计划,指导各二级学院依照人才培养方案下达教学任务、审查开课计划和审批任课教师;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校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安排,对各二级学院的考试进行监督和检查。
2.制定并完善学校各类教学规章制度,拟订教学管理文件,严格执行和督导检查。
3.建设、维护和运行好教务管理系统,运用教学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发布、数据交流、质量监控等现代化教学管理。
4.做好质量监督:通过开展师生评教、多元听课、召开教学工作研讨会、教学相长会等,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收集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与建议,研究提升教学质量的工作举措。
5.指导并组织各二级学院、部门做好校院两级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指导、审查和考核普通全日制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实施对学生学业方面的处分及学籍异动处理。
7.负责“专升本”工作。
二、实验实训管理
1.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专业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实验室建设工作。
2.制定并完善实验实验制度,并监督落实。
3.负责实践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指导制订并审核实训室、实习基地建设方案。
3.负责收集、整理实验实训数据。
4.负责校级、省市级、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与管理;
5.组织指导二级学院学生的教学见习、实习及社会实践等的安排、监督、评价及资料归档工作。
三、专业与课程管理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订学校专业建设规划,负责学校专业设置和管理工作,提出专业调整意见,组织新专业申报,做好专业建设和评估工作。制订学校课程建设规划,落实课程建设,组织各类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检查与验收。
2.负责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管理。提出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和课程标准规范要求,组织各教学单位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编制课程标准,组织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实施。
四、教材建设与管理
1.负责组织全校教材的征订、审核和发放工作。
2.负责学生教材费的结算工作。
3.负责学校教材建设工作,负责自编教材含教辅材料的立项申报、审批出版等工作。
五、科研学术管理
1.制定科研规章制度。
2.制定学校的科研课题规划及课题指南,组织校级科研课题的立项、结题评审。
3.负责课题管理及服务,组织各级各类的立项申报工作,具体实施学校承担的各级立项课题的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开题、结题、成果的鉴定和申报、经费的使用管理等)。
4.协调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教师科研业务学习,组织全校性的学术讲座。
5.组织教师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学术会议、学术活动和论文评比活动。
6.负责对学校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的收集、审查、整理、统计、归档等工作。
7.负责学校科研工作量考核管理与科研工作评先工作。
8.协调学校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负责有关知识产权专利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六、其它工作
1.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教材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协助人事处做好师资队伍建设、教师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3.与学工处做好学风建设。
4.完成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